近期 宁海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 高温季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同时 加大了药品经营使用单位 药品储存养护情况的检查力度
“若药品储存不当, 可能导致药品疗效降低、变质失效, 还可能增加不良反应发生风险。” 在宁海城区某药店内 执法人员细致检查了药品的储存情况 查看冷藏柜内的温度、湿度是否达标 温湿度记录是否及时准确记录 执法人员还查看了药品日常养护记录 确保药品储存、养护等环节 均符合规定要求 截至目前 专项检查共检查医疗机构12家 零售药店25家 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药店 存在未按储存条件存放药品的行为 执法人员已现场责令 相关药店立即予以改正
“药品质量 会受到自然环境中的光照、 空气、温湿度等影响 其中温度是影响 药物稳定性与药效的重要因素之一。” 执法人员介绍 在药品包装或说明书上 贮藏项会列出药品所需的储存条件 企业和家中常备药品的市民 应当按照标示的要求对药品进行储存 如“密封”“阴凉”“遮光”等,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贮藏要求进行储存。其中,阴凉处指不超过20℃,凉暗处指避光并不超过20℃,冷处指2-10℃,常温(室温)指10-30℃。若贮藏项下未规定贮藏温度,一般指常温。因此,企业还应当对药品营业场所温湿度进行监测和调控,确保营业场所温湿度符合常温要求。 宁海县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要注意查看药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方法等信息;要注意夏季高温影响,按照说明书合理储存药品,避免将药品暴露在阳光下或高温环境中;对于需要冷藏的药品,确保存放在冰箱的冷藏室内;要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及时处理过期药品。
□ 来源:甬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