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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等工作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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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1 09:4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10日上午,我县召开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长期护理保险和“天一甬宁保”参保工作动员会议,相关工作正式启动。副县长郭文魁出席。

会上,县医保局对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天一甬宁保”政策进行了解读,明确了下步重点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宁海县税务局对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进行了部署;县教育局、西店镇、桃源街道、人保财险宁海分公司分别作交流发言。

近年来,我县医疗保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运行平稳,基本形成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为辅,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托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截至目前,本县户籍人口基本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9.5%以上。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些变化,其中最为明显的变化是医保待遇提高,门诊医疗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4000元提高到5000元。同时,进一步放宽外地新生儿参保限制,对于在宁海居住的非本县户籍0-6个月新生儿,未在我县以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父母一方参加本县基本医保且待遇正常的,可由父母一方持户口本(或出生医学证明)及父母一方的本县有效居住证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此外,我县户籍中的一级及二级残疾人、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国家供养对象(“五保”、“三无”及孤儿)、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个人不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资格确认以办理参保登记日民政、残联等部门信息为准。

来源宁海新闻网讯(记者屠以撒通讯员卢赛男) 10月10日上午,我县召开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长期护理保险和“天一甬宁保”参保工作动员会议,相关工作正式启动。副县长郭文魁出席。

会上,县医保局对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天一甬宁保”政策进行了解读,明确了下步重点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宁海县税务局对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进行了部署;县教育局、西店镇、桃源街道、人保财险宁海分公司分别作交流发言。

近年来,我县医疗保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运行平稳,基本形成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为辅,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托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截至目前,本县户籍人口基本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9.5%以上。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些变化,其中最为明显的变化是医保待遇提高,门诊医疗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4000元提高到5000元。同时,进一步放宽外地新生儿参保限制,对于在宁海居住的非本县户籍0-6个月新生儿,未在我县以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父母一方参加本县基本医保且待遇正常的,可由父母一方持户口本(或出生医学证明)及父母一方的本县有效居住证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此外,我县户籍中的一级及二级残疾人、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国家供养对象(“五保”、“三无”及孤儿)、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个人不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资格确认以办理参保登记日民政、残联等部门信息为准。

综合宁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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