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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热点] 官宣!7月2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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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19 09:3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新市民积分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国首创“省级共性+市县个性”积分指标体系,自2023年7月26日起施行。


  《指导意见》所指新市民,界定为在浙江省内居住、工作,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人员。
什么是新市民积分制度?

  新市民积分制度,指以居住证为载体,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将新市民个人情况、实际贡献等转化为相应分值,积分达到一定要求可享受常住地提供的相应公共服务待遇
积分指标由省级共性指标和市县个性指标组成,一起了解↓↓
  积分指标由省级共性指标和市县个性指标组成,总分300分。其中,省级共性指标最高分值100分,市县个性指标最高分值200分

省级共性指标

  省级共性指标包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能、社保缴纳、居住时间,得分跨区互认、全省通用
注:上述指标数据原则上通过部门数据对接的方式获取。其中,“年龄”和“居住时间”来自省公安厅数据库,“文化程度”来自省教育厅数据库,“职业技能”和“社保缴纳”来自省人力社保厅数据库。

市县个性指标
  市县个性指标及赋分标准,由市县根据《指导意见》要求和实际情况自行设置,设区市可根据实际需要对市辖区或所辖县(市、区)统一设置个性指标及赋分标准。
  市县个性指标可设置社会公益、科技创新、奖项荣誉、投资纳税、特殊岗位等指标,也可根据需要对部分或全部省级共性指标再赋分。对于新市民出现违法违纪、违规失信、违反社会公德等情况,市县可额外设置相应的扣分项。

积分规则

  总积分等于省级共性指标积分加上市县个性指标积分,最低为零分。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或注销时,积分自动失效;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后,积分重新计算后生效。
积分有什么用途?
  新市民可凭居住证及积分在常住地申请享受子女义务教育住房保障技能培训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

  市县有关单位应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新市民获取公共服务前,对外公示相关情况。



怎样获得、查询和复核积分?

办理渠道
  新市民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浙里办”支付宝小程序、微信小程序)的“浙里新市民”应用专区线上获取积分服务,也可持居住证或居住证确认单到线下经办机构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积分获得、查询和复核

  通过大数据等手段对新市民赋分。新市民可随时查询积分分值和得分明细。对积分有异议等情况可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申请材料由新市民提供,市县有关单位负责审核。

  《指导意见》提出,新市民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伪造、变造或使用虚假申请材料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处罚,违规失信行为作为不良信息记入主体信用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市民因伪造、变造或使用虚假申请材料而获得的积分清零,并取消因积分取得的相应权益。负责积分管理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觉接受监督。如有违纪违法行为,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如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来源|浙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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