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uz! Board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08071|回复: 0

[宁海新闻] 弄虚作假!宁海某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被处罚

[复制链接]
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24-9-23 13:15:13 |阅读模式

根据生态环境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安排,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持续保持对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自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凝聚工作合力,通过查处一批重大案件、惩处一批违法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进一步加大对第三方机构监管力度,维护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秩序,切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为发挥案件警示作用,指导各地学习借鉴经验做法,市生态环境局整理了2024年第二期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典型案例五起,现逐一公布。





案例名称
宁海县某第三方服务机构在生态环境服务中弄虚作假案
案例特点

该案件为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通过对在线监控联网企业开展非现场排查,查询在线监控历史视频记录和废水自动监控历史数据,发现某第三方服务机构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件。


基本案情

2023年11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执法人员对在线监控联网企业开展非现场排查时发现,2023年10月7日,宁海县某养猪场把自动监测设备的pH探头从废水排放口取出,放入排放口外一个装满自来水的塑料桶内。当天下午,负责运维该养猪场废水自动监测设备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运维人员到达该养猪场,在对pH监测设备进行在线比对时,运维人员发现了上述情况。但运维人员完成比对后,仍将pH探头放回塑料桶里。且对于该养猪场不规范安装pH探头的情况,运维人员未及时纠正,未做记录,也未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查处情况

该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行为涉嫌构成在生态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违反了《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宁海分局没收该服务机构违法所得1.326万元,对企业处罚5万元,对直接责任人处罚1.76万元,并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年内禁止该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政府采购的生态环境服务项目。


启示意义
本案中执法人员利用在线监控历史视频记录和废水自动监控历史数据,对在线监控联网企业开展非现场监管。新型数字化监管模式,弥补了传统执法方式的不足,为调查取证提供了新思路,对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较好的打击效果。同时,定期开展非现场监管也对第三方服务机构起到了震慑作用,倒逼第三方服务机构在提供生态环境服务时,强化规范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来源 | 市执法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浙公网安备案|DiscuzX

GMT+8, 2024-11-22 18:18 , Processed in 0.102527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