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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居然这样用!宁波2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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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9 15:2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府部门发放消费券是为了刺激消费拉动经济,本是一件惠民的大好事,让群众可以得到实实在在的福利。然而,有些“羊毛党”却盯上了这项福利,和商家串通套现补贴,殊不知这样做已涉嫌犯罪。近日,经余姚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商家刘某和“羊毛党”丁某因诈骗罪被余姚市人民法院判处相应刑罚。


案情经过
刘某经营一家餐馆,疫情期间生意一直不太好。2022年6月,为了刺激消费拉动经济发展,同时惠泽民众,余姚市政府准备发放一批消费券,刘某瞄准时机申请成为了消费券合作商家。


就在刘某对消费券助力餐馆经营抱着满满期待时,6月22日的一通电话改变了事情的走向。“老板娘,我抢到一张满3000元减900元的消费券,可以在你家店里用,能不能帮我套个现,放心,事成的话钱我们一人一半。”挂下电话后,刘某开始盘算,消费券是能让自己餐馆增加客源,但如果从消费券套现中获利,那就完全是“无本万利”的好事。一想到这里,原本有所顾虑的刘某心动了,答应了电话那头丁某的要求。很快,刘某将商家收款二维码发给了丁某,不多时,刘某的账户就收到了一笔3000元的入账。这笔钱到手后,刘某扣除返还给丁某的2100元成本,将剩下套取的900元政府补贴平分,这样一来,刘某和丁某轻轻松松各非法获利450元。

尝到甜头后,两人开始频繁地薅消费券羊毛。丁某将刘某经营餐馆的商家收款二维码直接发到了微信群里,抢到消费券的人通过扫该收款二维码后将截图发给丁某,一顿操作后,三方获利。

违法行为终败露
就这样,刘某、丁某通过这样的方式不断套现消费券。“生意”做大后,陆续有其他“羊毛党”抱着同样的目的找到刘某,刘某经不住诱惑,一一答应,殊不知,他们已经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刘某、丁某的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发现。经查,刘某通过上述方式套取政府消费券补贴20余万元,丁某套取政府消费券补贴14万余元。

面对检察官的审讯,刘某、丁某深刻忏悔。“一开始我以为只是薅羊毛的行为,没想到触碰了法律红线,现在我知道错了,我愿意退出全部赃款,希望检察官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刘某说。

2023年4月7日,余姚市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该案提起公诉,考虑刘某、丁某自动投案,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均退还了全部违法所得,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23年4月25日,余姚市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判处丁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刘某、丁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消费事实,套取消费券,骗取政府补贴并从中获利,数额巨大,两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检察官提醒

虚构消费事实,骗取政府补贴,此种行为可能涉嫌犯罪!检察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和商家,切莫贪图蝇头小利,要合理合法使用政府发放的消费券,遵守相关规则,不得以虚假交易进行消费券套现,传播消费券套现等违法信息。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强审核,让消费券发放到真正需要的人手上,发挥出真正的作用和价值,激发市场活力的同时让利于消费者,促进消费市场的健康有序。

来源 余姚日报 余姚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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