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医疗美容机构涉嫌使用的消毒产品(化学指示卡)未按照批准或规定的范围和方法使用,请配合接受调查。”近日,县卫健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医疗美容监管一件事”联合双随机检查时,发现某医美公司未按规定使用化学指示卡,被县卫健局依法进行处罚。 经核查,该公司在诊疗器械消毒灭菌时,为节约成本未按照说明书方法使用已剪断、不完整的“132℃ 4min压力蒸汽灭菌化学指示卡”进行灭菌的化学监测,此行为不符合GB159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相关规定,并且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此,县卫健局依法予以立案处理,并罚款人民币1500元。 县卫健局相关执法人员表示,该化学指示卡是通过监测灭菌过程中灭菌参数(温度、时间)从而指示灭菌效果,因此应当根据灭菌参数选择相应的化学指示卡,若不匹配,将不能起到监测作用。消毒灭菌化学监测对医疗美容行业的重要性不容小觑,不按灭菌参数选择或者不按说明书规定的要求使用化学指示卡,将无法辨别诊疗器械消毒灭菌效果,可能对医美顾客健康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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