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12号台风“梅花”正在向我市沿海逼近,市防指已于13日17:00启动防台风Ⅰ级应急响应。为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防台防汛工作,经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疫情防控办发布通知如下: 1、在全市防台风应急响应期间,全体市民应减少外出、减少聚集,避免在大风大雨天气因人员流动可能带来的意外伤害。 2、在防台风应急响应期间,除机场、火车站、高速卡口、高速服务区等城市“大门”继续执行现在的核酸查验要求外,市内暂停执行9月7日起实行的72小时常态化核酸检测查验要求,直至防台风应急响应解除。 3、各地要全面排查核酸采样点的设置情况,对室外核酸采样点一律暂停运营,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坚决防止台风天气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 来源:宁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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