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3〕11号)精神和《关于做好2023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甬教基〔2023〕96号)要求,深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以下简称“中考”),深化高中段学校招生改革(以下简称“中招”),结合我县招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县2023年中考中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中考科目、分值及形式
2023年中考日期、科目、考试形式、满分分值见下表: [color=rgba(0, 0, 0, 0.9)]
关注事项告知
1.志愿填报。县教育考试中心根据2023年教育事业计划确定的招生指标,划定最低普高分数线,普通高中与职高类学校(含技工学校)分开填报,不得兼报,但可以兼报学前教育等提前批招生专业。
2.录取批次。2022年起,我县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将纳入宁波市统一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分类分批完成网上录取、结果查询。宁海中学为第一批次;知恩中学为第二批次;柔石中学、正学中学、风华书院、桃源书院、宁海海亮高级中学、致远外国语学校为第三批次。
3.同分处理。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时,要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录取中出现总分相同时,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和数学两科总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总分、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五科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4.加分项目。坚持依法依规、精准施策,推进教育公平。严格落实省级相关文件已明确的中考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
(1)归侨及华侨子女、香港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籍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户籍考生在中考总分基础上加6分投档;
(2)所有现役军人子女在中考总分基础上加6分投档,具备其他条件的军人子女按《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执行;
(3)符合条件的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加分具体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4)宁海籍应届考生双农独女的凭双农独女证(由县卫健局审核)加10分投档。考生在政策类中具有多项加分条件的,加分分值按最大一项加分分值计入中考总分,不累计加分,总加分分值不超过30分。
计算机考试合格的(县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加5分投档。
另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宁海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宁教〔2023〕118号﹚文件规定,经严格审核,2023年宁海县初中学校优质高中分配名额公布如下:
□ 来源:宁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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